区域经销商基本要求: 1、区域经销商以市为单位,每个城市产品只能出给一个总经销商,产品上标有地区防止区域间销售混乱,厂家不能越过经销商与经销商区域的其它客户销售品牌产品。 2、市经销商必须具备符合我司所要求的实力: a、经销商必须从事手机电池销售3年以上经验。 b、月销售额在50万元RMB以上。 c、客户数量在50个以上(以出货单作为证据)。 d、有营业执照及旺市店铺10平方以上有写字楼更好。 e、员工人数:6人以上。 f、通信设备:传真机、电话机、电脑上网、打印机。 g、运输设备:汽车1台以上。 h、运作资金50万元以上(以帐户存款或流动资产作为证据)。 j、无拖欠货款记录或传闻。 k、在市场上有良好的信义度。 3、三个月内以款到发货形式合作,三个月后下单压货款40000元,超出额度付现金发货。 4、经销商以三个月作为评估期限,若月销售额达不到40000元将取消代理权。经消商库存货品可以无条件退还,若损坏货品,按损失扣除货款。
|